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发〔2025〕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5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26日
2025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工作要点
2025年,全省政务服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政府效能提升为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聚焦降本增效、办事服务、政策落实等重点,着力打基础、优服务、提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集成办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做好企业迁移登记、企业数据填报、大件运输、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新车上牌、建设项目开工8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逐个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科技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办理。围绕个人全生命周期各阶段,做好就医费用报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公租房、退役军人服务、个人创业、结婚落户、外国人来华工作、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等购新补贴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个人身后10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逐个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保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数据共享和服务融合,加强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探索推出更多特色“一件事”。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经验推广机制,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成效检验机制,开展重点事项办理质效分析,精准发现并解决问题。〔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务办)、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四)规范管理惠企政策。动态调整惠企政策清单,原则上涉及企业的和通过竞争方式确定支持对象的惠企政策(项目)均应纳入清单管理。整合发布渠道,统一在四川政务服务网集中展示。出台全省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完善政策事项联审和申兑督办等机制,收集企业诉求、评估政策落实情况。针对政策归集分类、事项梳理、流程优化等存在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推动全量政策一张清单、申兑一个渠道、审批一套标准。〔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财政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及时解读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开展“政策进大厅、进企业、进园区”“厅(局)长进政务大厅”“处长讲惠企政策直(录)播”等活动。完善政策和企业标签体系,依托金融增信应用场景,对政策、企业“双画像”,通过“金税系统”、四川政务服务网等渠道精准推送,推动实现“政策找人”。建立惠企政策智能问答体系,动态更新知识库,实现在线答疑。〔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税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高效申兑惠企政策。畅通申兑渠道,建设惠企政策服务平台,优化身份认证、事项认领等功能,实现企业“一次登录、一键申报”,规范设置线下专窗,推动申报类惠企政策纳入专区(专窗)受理。规范申兑流程,优化受理、转办、审批和反馈环节,推行分类限时审批。保障申兑资金,推动出台省级惠企资金“直达快享”暂行办法,做好惠企资金预算编制,分类标识惠企资金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惠企资金。〔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税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七)完善涉企服务清单。梳理试点产业链全景图谱,调整涉企服务事项省级指导目录、市县两级清单,以及产业链服务事项清单。发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细化产业链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服务事项、流程、提供单位、办理渠道等要素。推进清单内事项全面进驻企业服务中心(专区)和线上服务平台。〔省委金融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科技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设涉企服务平台。规范企业服务中心(专区)和园区服务驿站建设,整合服务资源、适应性改造场所、合理设置专区;与“暖心之家”“企业之家”等行业驿站开展联动,创新提供服务。加快建设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码”服务平台和政企交流平台,充分利用已建成网上平台提供服务。〔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打造创新示范样板。聚焦项目审批全流程指导、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产品对接等主题,依托各级企业服务中心(专区)开展主题沙龙、政策宣讲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现场观摩、片区交流、专家解读、媒体宣传等形式,分批次推出产业链梳理完备、事项清单梳理明确、渠道建设规范等举措,推动各地互学互鉴。〔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
(十)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加强事项管理,发布2025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实施要素一览表和运行图谱,上线运行新版事项管理系统,优化省级行业领域自建业务系统。规范审批服务,严格依照运行图谱完善办事指南,落实实施要素一览表,建立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转外环节。规范中介服务,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中介”;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健全中介服务信用监管体系。〔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司法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政务服务渠道。全面重构数字政府体系,加快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整合、优化四川政务服务网、小程序等多端服务矩阵,上线鸿蒙端“天府通办”,打造“川字”系列政务服务品牌。大力推进县级以上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智能化建设,数据赋能综合服务、专业服务、“跨区域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窗口;鼓励在有条件、有需求的银行网点、供销网点等设置便民服务点,打造“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推出延时服务。提升12345热线质效,升级省级热线运行平台,健全热线反映问题省直责任单位了解、抽查、督办和提级办理工作机制,促进企业诉求“快办、联办、督办”;建立热线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信息报送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供销社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服务好办易办。创新提供智能服务,选取食品(含保健品)经营许可核发、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等50个高频事项,精细化梳理申报要素,构建事项、数据等知识图谱,提供智能引导、预填和预审等服务。大力推动系统对接,建设“一件事”通用申报受理系统,推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电脑端、移动端等多端专栏建设,完善智能搜索、服务评价、办理结果送达等功能。开展办件全流程赋码,“一次提交”办件申请、“多端获取”办理结果,推动事项可见可办可追踪。〔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幅提升协同监管效能
(十三)梳理监管事项清单。依照权责清单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梳理各领域现有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建立各类检查事项目录、健全分类检查规则,避免无序检查、无效检查、无实质内容检查。优化“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编制事项清单,明确联合检查适用范围、牵头单位、事项内容等,细化检查方式和标准,加强省市县三级协同衔接和培训交流。〔司法厅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全面规范监管行为。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制度,严格规范检查主体、事项、权限和程序。深化信用监管,开展企业信用水平和监管风险“画像”,试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规范乡镇(街道)、社区(村)涉企检查行为,严格按照监管职责和检查计划开展检查。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重点整治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借各种名义变相检查、逐利执法和小错重罚等突出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司法厅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监管信息支撑。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开发入企检查二维码,凭码开展执法检查、接受监督评价。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及时归集、分析研判各类行政检查执法数据,全程监督行政检查、收集反馈企业意见,快速预警、及时整治违法违规检查行为。推广“涉企检查拼单系统”等经验,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提升非现场检查等“无感监管”比重。〔司法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打造“川渝通办”品牌
(十六)丰富通办场景。动态调整通办事项清单,开展事项落实情况评估,聚焦企业投资、群众办事等高频办事需求,推出更多通办事项。强化公共服务合作,深化社保卡“一卡通”两地应用,推动实现200项川渝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促进更多电子证照和行业资质互认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统一办事标准。梳理川渝两地政策标准,推动就业和市场准入等高频服务事项标准化,充实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制定社保卡业务服务标准及业务规程,协同发布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12项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推动出生登记、户籍注销等事项办事标准化,拓展川渝企业无障碍迁移、一体化企业登记等涉企服务事项。〔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动数据共享。梳理发布一批川渝两地数据共享清单,实现更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依托省一体化数据平台,积极推动通办数据有序流通。优化川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功能,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化程度。〔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十九)健全交易制度。完善招标投标(采购)机制,制定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完善招标(采购)活动主体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完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机制,强化评标评审专家监督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财政厅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平台服务。更新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梳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清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平台整合共享、互联互通,推动纳入交易目录内事项“应进必进”。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交易主体信息库,逐步实现资质资格、业绩奖项、社会保障等信息共用。推进交易前后端信息和失信信息共享,提升交易数据质量,加强交易数据分析。〔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审计厅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强政务服务队伍,落实“好差评”制度,做好典型经验推广,贯彻落实情况2025年12月底前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将加强跟踪问效、强化考核评估,持续推动工作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