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应对贸易摩擦工作专栏 > 贸易摩擦预警

美国ITC发布对无源光网络设备的337部分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发布时间:2025-04-29

20254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无源光网络设备(Certain Passive Optical Network Equipment调查编码:337-TA-1384作出337部分终裁:经过复审,确认本案不存在侵权,并确认本案申请方不满足进口要求、未能证明侵权、不满足美国国内经济地位要求、不是专利所有者或独占权;本案调查终止。

20253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1219日作出最终初裁(FID)进行复审,最终初裁认为本案不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333,511112-14项申诉或美国注册专利号7,558,26013项申诉的行为,具体为不再是合格申请方、不再满足进口、未能证明拥有专利、不满足美国国内经济地位;20241224日,申请方要求复审;2025121日,ITC再次发布建议救济措施;2025210日,大法官支持申请方提出的发布普遍排除令措施。而第三方Xenogenic对此提出反对;ITC决定进行复审。

20251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1219日作出的侵权初裁和建议救济措施涉及到的公众利益征求意见建议救济措施是对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333,511112-14项申诉或美国注册专利号7,558,26013项申诉的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涉案产品发布普遍排除令;公众和相关政府机构的书面意见应在2025211日前提交。

20245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无源光网络设备(Certain Passive Optical Network Equipment调查编码:337-TA-1384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410日作出的初裁(No.12不予复审即因为中国浙江Hangzhou Softel Optic Co., Ltd. of China杭州索菲特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浙江Hangzhou DAYTAI Network Technologies Co., Ltd. of China杭州叠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浙江Hangzhou Sumlo Industrial Co., Ltd. of China杭州森伟电子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应诉,所以该案三家列名被告均为缺席被告。

202312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无源光网络设备(Certain Passive Optical Network Equipment)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84)。

20231114日,美国Optimum Communications Services, Inc. of Jersey City, New Jersey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558,2607,333,511),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中国浙江Hangzhou Softel Optic Co., Ltd. of China杭州索菲特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浙江Hangzhou DAYTAI Network Technologies Co., Ltd. of China杭州叠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浙江Hangzhou Sumlo Industrial Co., Ltd. of China杭州森伟电子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

维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站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四川省商务厅官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侵犯知识产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主管单位:四川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街7号

值班电话:83231147(工作时间) 83226300(非工作时间) 传真:028-83224675 83223610

驻厅纪检监察组,举报来信请寄: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28-12388

Copyright © 2016 四川省商务厅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6015777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40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0764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