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学位办〔2021〕3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学位〔2022〕5号)等文件要求,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评审,拟新增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拟新增该校5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5月7日。
电话:028-86110230;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新1号四川开放大学教育宾馆(教育厅临时办公楼)215室,邮政编码:610073。
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