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 | | English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四川观察:打击经济犯罪护航改革发展 四川公安在行动

依法打击、积极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1月25日,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李治钢走进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直播间,介绍公安经侦部门在“打击经济犯罪领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经济犯罪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基于社会发展和变革而衍生的一种经济行为失范的现象。目前经侦部门主要管辖涵盖危害公共安全、走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侵犯财产等8大类80种刑事犯罪案件。李治钢介绍,近年来全省经济犯罪态势持续高位运行,涉案价值居高不下,造成群众经济损失严重,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案经济犯罪案件36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00余名。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公安机关开展“歼击”系列专项行动,严打地下钱庄和洗钱犯罪,发起全国性集群战役8起;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侦办案件170余起,挂牌督办重大跨区域非法集资案件、组织领导传销案件4起,并会同省金融办制发《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工作机制》,及时识别、预警、防范风险;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全省共立案240余起,其中“净保”系列专项行动共立案34起,摧毁犯罪团伙19个,涉案金额2000余万;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共侦破案件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0余名,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打击商贸领域犯罪,侦办案件1700余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60余人;打击假币犯罪,共侦破案件22起,泸州“何某等人伪造货币案”入选公安部典型案例;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共侦破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涉案金额4亿余元。同时,连续开展涉粮食安全、工程招投标、城镇燃气安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整治工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安商惠民社会环境。

当前,利用新技术实施经济犯罪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不断增强,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坚持做强专业警种,优化手段机制,充分发挥数据作战优势,不断建设应用新技术装备,丰富构建场景化智能战法,持续培育经侦数据侦查人才,切实形成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打击格局,努力让经济犯罪无所遁形。“我们以公安‘十四五’规划实施为契机,推动相关实验室、平台等硬件设施建设,研发一批实用工具。比如通过持续攻坚推进‘金析为证’工作,加快推动标准化分析中心建设,这既填补了公安机关大数据分析鉴定项目的空白,也是对现行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发展和创新,有利于提升经济犯罪案件侦办的效率、降低刑事诉讼的成本。”李治钢进一步解释说:“‘金析’是指通过资金分析,依法对涉案资金数据进行梳理、分析、研究,查明有关违法犯罪事实;‘为证’是指按照特定工作程序与技术方法,对资金分析进行全要素、全流程的证据化改造,使资金分析成果具备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要素和特征(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并经法庭质证后作为证据使用。‘金析为证’这一法律实践活动也是公安机关主动适应‘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的积极实践,目前全省已累计培训人员630余名,成都、德阳等地也已实现执法实践案例突破。”

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服务高质量发展,是2025年度四川省公安厅要重点抓好的十件大事之一。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始终将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保障高质量发展,作为谱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经侦篇章的发力点、突破口,聚焦民营经济所需所急所盼,严打涉企犯罪,加强主动服务,坚持法治卫企,优化营商环境。李治钢表示:“我们不仅依法侦办了一批大要案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还进一步深化落实《经侦部门便民利企十项工作指引》和《四川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服务民生发展9条措施》,完善与工商联、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先后联合省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预防和治理内部腐败专题活动、服务民营经济川渝经侦联合行动及系列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各地经侦部门也主动、常态开展助企护企活动,及时分析研判涉企经济犯罪新形势、新特点、新手法,及时向企业提示风险,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访谈中,社会危害性极强的非法集资活动、大学生求职陷阱等备受网友关注,李治钢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近年来,假借科技金融、投资养老、云养殖等名义,利用互联网和社区门店在线上线下宣传造势,利诱社会公众参加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多有发生。今年以来,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四川公安经侦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积极与金融监管、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协同,大力开展案侦攻坚,采取了“一案一专班、一案一策”的工作措施,并大对涉案机构业务员、管理层、股东等的追赃退赔,尽可能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同时还坚持开展“阳光办案”,注重依法回应群众诉求,围绕立案侦查、收网打击、追赃挽损、移送起诉等关键环节,及时公布办案进展情况,有效回应群众关切,最大程度缓解群众焦虑情绪。

对于缺乏社会经历的大学生群体,李治钢则以“1040传销”为例,剖析了犯罪分子的“套路”。1040传销,又称“阳光工程”“连锁经营”,属于“纯资本运作”形式的南派传销,该模式下的犯罪团伙组织者,往往以找工作、旅游、交友等理由,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诱骗在校或者刚毕业大学生来到陌生环境,打着“国家项目”“国家暗中支持”的幌子,编造向国家纳税、是合法行业的方式偷换“传销”概念,以阳光工程、连锁经营为由头,诱骗参与人缴纳69800元获得加入资格,虚构通过发展下线,最后可获利1040万元的谎言。在四川公安机关去年破获的一起1040类型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参与的在校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占比达80%以上。这一类传销的特征主要有:一是发展对象主要面向在读或刚毕业大学生群体,特别是就业难、就业差或厌学的大学生群体,甚至其中有人因传销导致大学肄业。二是发展手法多样化,成功率高。传销团伙发展下线的手法已经不再局限于打电话或亲自回乡邀请,而是定期由专人培训成员运用网络通讯工具,以共同创业、介绍工作、合伙开店、谈恋爱、旅游、考察等名义,将校友、同学、朋友、同事、网友甚至陌生人作为发展对象,先了解对方当前状态、需求和困难,再针对性地反复加以劝说,让其轻松愉快地吃喝玩上几天放下戒备心后,轮番对其诱骗洗脑,直至成功发展。三是存在软暴力、坑骗凑钱等情况。新加入成员多存在分散放置行李、出门由专人跟随等情形。如果新发展人员自身没钱缴款或向亲友借不到钱的情况,团伙成员会以加入后月入上万无忧,怂恿新人通过办理信用卡套现、花呗、借呗等套现,下载网贷软件套现凑钱,导致部分参与人员负债累累,越陷越深,难以脱身。“针对这一经济毒瘤,我们加强线上线下情报收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打早打小、打防并举’,今年以来已成功立案侦办传销案件90余起。传销犯罪害人害己,请广大网友,特别是大学生朋友们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轻信他人诱导,警惕一些所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经营项目,远离陷阱,避免耽误学业、事业和宝贵青春。”(记者 刘畅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