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推行工商优惠举措扶持“家庭农场”发展
2013年05月10日 00时00分
来源:
广安市府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广安市实施五项优惠工商举措,大力促进家庭农场发展。一是降低出资限额。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不受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限制。二是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农户可使用自己的姓名作为企业字号,允许组织形式中带有“家庭农场”字样。三是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因住所在农村而没有法定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申办执照。四是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和方式。按照“非禁即可、非禁即入”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前置审批。五是免征登记费,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办理家庭农场登记时免收注册登记费,实行“首次违反登记法规不处罚”的政策,加强教育指导,力促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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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